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量:317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要意见,为我国未来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而深入的指导。该意见旨在构建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首先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基本建立,形成初步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而至2035年,这一体系将更加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管控措施。其中,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要求成为首要任务。通过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我国将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在重点管控方面,意见强调要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特别是针对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将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以提升这些产业的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意见还提出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推进新能源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碳排放,还将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新的途径。

同时,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管控措施,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精准性和科学性。这些措施包括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强调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考核评价工作。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强化对数据管理、调整更新、实施应用、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这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将更加注重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升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这一重要意见,为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科学的指导。我们期待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这一意见的发布,无疑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绿色、美好的未来。